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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阿史那窟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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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北门城门外约莫有三百人的队伍,各个披头散发,穿着毛皮粗衣,衣襟向左,一个个脸上满是风霜之色,身上充满了剽悍的气息。他们腰间挂着弯刀,背上负着长弓,身上带着一种非常粗野的气势。

为首一人身高约莫一米九十,生得虎背熊腰,粗壮的身子将身上虎皮绷得紧紧。粗重乌黑的眉毛下是一双铜铃大眼,浓密的络腮胡子如钢针一般挺立,几乎将他厚实的嘴唇全部掩埋。此时,他的眼中满是睥睨天下的不屑与傲慢,脸上满是愤怒。

在此人身后,站着一个彪悍的大汉,如此寒冷的天气,居然赤着着一只臂膀,手臂上虬结坚实的肌肉展露无疑。在这大汉的手中,举着一杆猎猎作响的大旗,旗面上一只巨大威猛的金色狼头随着抖动的旗面恣意飞舞,气势凛凛,甚是凶悍。

从他们的妆扮上,王衍一眼便认出这些人乃是突厥人。

突厥,其祖先本居住在西海西边,单独成为一个部落,乃是匈奴的一支,姓阿史那。后来,他们被邻国打败,种族几乎被全部灭杀。有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因为士兵不忍心而得以存活,但他的脚和胳膊却被斩断。

有一只母狼救了小男孩,等小男孩长大后与母狼交配,于是母狼就怀了孕。

邻国国王听说小男孩还活着,便准备斩草除根,连同与他在一起的母狼也杀害。但母狼似乎得到了神的帮助,被抛到了西海的东边,落在高昌国西北的山中。那里有丰盛的水草,且四面环山,拥有安全的地理环境。

母狼在此地生下了十个男孩,他们长大后托妻生子,各成一姓,其中最为贤能的阿史那便成为了君长。为了不忘根本,突厥人便以狼头作为旗帜和图腾。

突厥部落先是投靠蠕蠕国,慢慢壮大。北魏末年,一个叫作伊利可汗的人率军攻打铁勒人,大败铁勒,俘获五万户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壮大起来,渐渐不将蠕蠕国放在眼中,最后更是打败了蠕蠕国。

另一种说法是,突厥族本来是平凉的混血胡人,姓阿史那。起初突厥族是蠕蠕国的臣民,世代居住在金山之南,是蠕蠕人的铁匠。由于金山的形状像头盔,俗称头盔为突厥,所以突厥族便将它作为称号。

关于突厥族的传说有好几种,哪一种是正确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突厥的皇族姓阿史那,他们崇拜狼,以狼为图腾。他们曾今臣服于蠕蠕国,打败过铁勒,渐渐强大起来,成为北方草原和沙漠上的霸主。

北方中原的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之时,突厥的发展却极为迅猛,并逐渐做大,成为中原最大的边患。东魏和西魏连年征战,都想将对方吞灭,但却始终无法达成所愿。他们又担心对方与突厥联合,所以两国都对突厥百般讨好,将中原的无数财物贡献给突厥,让其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壮大。

突厥木杆可汗俟斤时与北周通婚交好,曾共同攻打过北齐。到他弟弟他钵可汗时,突厥又与北齐通好共抗北周。

因为复杂的政治关系,突厥人子北周与北齐对峙开始,在两国便享有很多特权。他们穿着华美的衣着,在邺城白吃白喝之余,更是带走了府库中的无数银钱,这样一来更是增加了北齐百姓的负担。

“放肆!你怎敢如此对小可汗无礼,难道你不想活了吗?”突厥为首那人身后猛然站出一个护卫模样的大汉,右手攥着麻绳缠绕的刀柄,居高临下地冲着拦在面前那身高只有一米七十的小校怒喝道。

“你想干什么?别忘了此地乃是我大齐帝都,还容不得你这蛮夷撒野!你们最好乖乖接受检查,佛则休怪军爷我将你们统统拿下,按敌国奸细论处!”那小校约莫二十来岁,面对突厥护卫的威胁,他脸上没有丝毫的畏惧,目光灼灼地着他,分毫不让。

“找死!”突厥人为首那人怒喝一声,“死”字还未落下,他那蒲扇大的,长满黑色汗毛的右手便甩在了小校的脸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小校愣了,周围围观的邺城百姓也愣了,都一脸愕然地着突厥首领。突厥虽然强大,在邺城生活的突厥人平时也是傲气冲天,蛮横无礼,但他们却不绝敢公然挑衅北齐的尊严,更不敢挑衅肩负守卫皇城的士卒。

如今这事情却实实在在发生了,突厥人在邺城的城门口,给了守门官一耳光,这无疑是对整个北齐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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