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牧云微微一愣,道:“怎么,你这鸡不是买的么?”
“我倒是给他们家留钱了,只是没有和主人家商量而已。云哥哥你不知道,像这种农户人家一般都把这打鸣的公鸡看得比较重,有时候就是给钱他们也不会卖的,我以前就碰到过这样的事,倒不如留钱直接拿,省得麻烦。”
“那好,咱们还是走远点吧。”凌牧云一听这话连忙点头,原来这鸡是强买来的,那还是躲远点好,免得被主人家发现,把他们当成偷鸡的小蟊贼,那得有多尴尬!
两人牵着青马和白驼向东行了几里,眼看着那户农家小院已经看不见了,这才住脚停下。黄蓉用峨嵋钢刺剖了公鸡肚子,将内脏洗剥干净,却不拔毛,用水和了一团泥裹住鸡外,生火烤了起来。烤得一会,泥中透出甜香,待得湿泥干透,剥去干泥,鸡毛随泥而落,鸡肉白嫩,浓香扑鼻。
黄蓉正要将鸡撕开,身后忽然有人说道:“撕作三份,鸡屁股留给我。”
凌牧云和黄蓉两人都是吃了一惊,怎么背后有人过来,他们竟然毫无知觉?黄蓉现在武功未深也就罢了,可凌牧云现如今却已将内功修练到后天大成之境,灵觉非凡,便是一只老鼠欺近数丈之内也别想瞒过他的耳目,可如今都被人摸到自家身背后了,他竟然还无所察觉,这让他如何不惊诧莫名?
两人急忙回头看去,只见说话的是个五十来岁的乞丐。这人一张长方脸,颏下微须,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拿着一根绿竹杖,莹碧如玉,背上背着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脸上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神情猴急,似乎若不将鸡屁股给他,就要伸手抢夺了。
一见眼前这人的形象,再想到他能够悄无声息摸到自己背后的恐怖身手,凌牧云已经猜到眼前这人是谁了,除了天下五绝中最贪口腹之欲的北丐洪七公还能有谁?
还没等凌牧云和黄蓉两人回答,洪七公已经大马金刀的坐在了对面,取过背上葫芦,拔开塞子,酒香四溢。“咕嘟咕嘟”的喝了几口,把葫芦递给凌牧云,道:“娃娃,你喝。”
要说洪七公的举止其实是有些无礼的,不过已经猜出洪七公身份,知道这位丐帮帮主行事素来不拘小节,所以凌牧云也不去怪罪,当然,他就算想怪罪也没那个本事。想到自己的任务终于有了着落,凌牧云心中不禁一喜,也不跟洪七公客气,伸手就从他手中接过酒葫芦,“咕嘟咕嘟”灌了两口,但觉葫中之酒醇香浓厚,不是凡品,于是哈哈一笑,将酒葫芦递回,道:“好酒,前辈请我们喝酒,我们请前辈吃鸡,公平合理。”
“哈哈哈,娃娃你这话我爱听,别看我是个老叫花子,其实从心里来说是不爱吃白食的。”洪七公哈哈一笑接过凌牧云递来的酒葫芦,随即又向黄蓉问道:“女娃娃,你喝不喝?”
黄蓉摇了摇头,突然见他握住葫芦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一根食指齐掌而缺,心中一凛,想起她在桃花岛上时曾听父亲说过的一位与之并肩齐名的人物,心道:“难道今日机缘巧合,真遇上了与爹爹齐名的九指神丐不成?且探探他口风再说。”
又见他望着自己手中的肥鸡,喉头一动一动,口吞馋诞,黄蓉心里暗笑,当下撕下半只,果然连着鸡屁股一起给了他。
洪七公大喜,夹手夺过,风卷残云的吃得干干净净,一面吃一面还不住赞美道:“妙极,妙极,连我这叫化祖宗也整治不出这般了不起的叫化鸡来。”
听洪七公这么一说,黄蓉心中已是再无怀疑,除了身为丐帮帮主的洪七公,又有谁敢如此大言不惭的说自己是叫化祖宗?当下微微一笑,把手里剩下的半边鸡也递给他道:“前辈既然喜欢吃,那就把这半只鸡也给享用了吧。”
“嘿嘿,这怎么好意思呢,你们两个小娃娃自己还没吃呢。”洪七公虽然口中客气,一只手却伸出去将那半只鸡又接了过来,片刻间又吃得只剩几根鸡骨。吃完之后,他拍了拍肚皮,叫道:“肚皮啊肚皮,这样好吃的鸡,很少下过肚吧?”
黄蓉噗哧一笑,说道:“小女子偶尔烧得叫化鸡一只,得入叫化祖宗的尊肚,真是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