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长毛反了。”
“反了?”
“真的。”
“为什么叫长毛贼?”
“他们都将头发留起来了,不是长毛是什么。留头不发,留发不留头,他们这是要往死里磕啊。”
“什么往死了里磕,这是造反,长毛都把永安打下了,这是要改朝换代了。”
“就他们那一群长毛贼能改朝换代,他们祖宗的坟头还没有冒那个青烟。”
“你家里有田有地,当然不希望他们造反成功了,我家里的田地三年前都成了张发财家的了,搞火了我,我也去参加长毛军去。”
有一个衣着鲜亮的青年走进了这个议论纷纷的天下第一楼,他耳中听着门口一些小贩在那里讲这些,便如风吹过手背一样,带不起他半点感触。
青年手的摇着白纸扇,直接朝楼上而去。
一个清秀小厮在这吵哄哄的楼里端茶送水,抹桌扫地。
这人正是吴乐乐,她带着一天比一天病重的父亲四处寻医,可是本来就没有盘缠,只得一路采些药卖,然后一路寻些事情做来赚取路资。凭她的本事,想要钱则的话是轻而易举的,然而她的父亲却早早的告诫过她,不许她任法术去获得人间富贵,人间钱财更不可取。所以她一直努力的自己赚钱。
她来到这长沙城已经近半个月了,打听到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大国手,据说此人祖上曾是宫廷中的御医,同时是医道中修士。
可惜这个医道修士有一个规矩,普通人求医只需要银钱,甚至可以分文不取,可若是修士前来求医,则是要以一样法术或灵物、法宝,又或修行功法为诊金,当吴乐乐来到那医馆之时,医馆中有大夫开始只是询问了一吴乐乐一些情况,然而当一位年轻人从吴乐乐身边经过时,年轻人的脸上便出现惊疑,随之便是大喜。
他简单的问了吴乐乐的来意之后,便让吴乐乐将她父亲带去医馆之中,当吴乐乐以为自己的父亲有救了的时候,他发现事情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样,这个自称为医馆少馆主的青年修士的目的是在自己。
他的目的是自己的鲜血。
吴乐乐知道这个之后,并没有慌乱,而是问到底能不能治好自己的父亲,她心中比谁都清楚自己的父亲的病是来自于这个天地。
对方当天便给吴乐乐的父亲吴天官服下了一剂药,当天吴天官便醒了,可惜时间醒来的时间并不长。
那个年轻人就是现在这个进入这个天下第一楼中青年人,他在这长沙城也是一个名人,人称小医仙公子。他说要治好吴乐乐的父亲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治好的。而每治一回,吴乐乐便要给他一些血。
小医仙公子说要吴乐乐住在他家里,吴乐乐自然是不肯。其实在她的心中,这个小医仙公子未必能治好自己的父亲,她怀疑他的目的不过是想要自己的鲜血而已。
至今,吴乐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她只知道是在树下被捡到的,然后天生就会一些古怪的法术,并且许多法术只要一点就通。她身上被割伤之后,能够很快就复源,并且连疤痕都没有。
然而,尽管她的身上有许多特异之处,但是依然会饿,需要吃饭才行。所以她在这座名叫天下第一楼的酒楼之中当了一个打杂的,只要三餐管吃就行,这年头想要找一个这样的事做还真不容易,她是从十多位想要在楼中做事的人中脱颖而出的。
这座天下第一楼有一位长年占据着窗口座位的客人,但是他却像是这座酒楼的主人。
“哟,什么风把王公子吹来了,来来,这边请。”
酒楼之中有酒保招呼道,那王公子正是修行人称的小医仙公子,他并没有按酒保所指的方向桌子落座,而是直接上了楼,来到那个三楼的窗口位,在那个位看上去像是员外的老者面前坐了下来。
“家父让我代他向真人问好。”王公子说道。
那个坐在那里静静的品着茶的员外抬着眼皮看了王公子一眼,又淡淡的喝了一口茶,然后说道:“她现在在我的地方做事,你的手不要伸的太长了。”
“呵呵,真人可真会说笑,这整个长沙城里,谁不知道她是先到了我们怀仁医馆的。”王公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