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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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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安城的百姓来说,天宝六载的二月怕是他们过去十多年里经历过最热闹的二月了。

曲江宴上,新科进士们义卖诗作并麻衣七万余贯用于赈济关中河洛的贫苦百姓并不算什么热闹,可是王家十二娘手撕虢国夫人,并将这位艳名远播的熟妇扔进曲江里那可就是人人热衷的八卦了。

据说那晚上,不知道多少在曲江岸边围观的侠少纨绔子跳进了曲江,只为一亲芳泽,当然最后都被赶来的龙武军捉了个现行,至于虢国夫人衣衫不整地被搭救上船后,不等天亮就梨花带雨地去大明宫告状了。

不过让长安城百姓们啧啧称奇的是,当朝贵妃并没有为着自家这位三姐而责难那位彪悍的王家十二娘,反倒是赐下了自己亲绣的嫁衣以示恩宠。

而这时候让长安城们百姓更开了眼界的便是那位名动长安的沈郎终于迎娶王家十二娘。

《礼记·昏义》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历代以来,婚姻嫁娶都是大事,一直都是要六礼完备,到了大唐,虽说将“问名”于“纳采”和“请期”于“纳成”,实际上只有“纳采”、“纳吉”、“纳征”和“亲迎”四礼。

可是这样一套流程走下来,少说也得两三个月,可是沈光赶着回安西,于是“纳采”、“纳吉”、“纳征”这三礼在短短五天内就走完了流程,可是让长安城的百姓们好生长了番见识。

纳采时,是石坚这位西市令出面,沿途撒着铜钱直往王府而去,当然更让人们称道的是,随行的安西军牙兵们人手一只大雁,整整带足了二十二只大雁,正合那位王家十二娘的芳龄。

要知道平时寻常人家嫁娶,有时候捉不到活雁,都只能用面饼捏制代替,就是大户人家也不过用上对雁,哪像沈光这般,直接捉了二十二只活雁过去。

纳采之后的问名纳吉那就更简单了,问过女方八字后只隔了一天,便有青龙寺的法门大师说这是天作之合,随后纳征时? 将近百余车的礼物将王府前的大街都给堵得满满当当,让不少人都感叹若是能有这等纳征礼,这莫说是十天完婚? 便是六天也成。

待到请期时? 王忠嗣亲自将日子定在了二月二十? 他知道沈光是不会错过小勃律之战的,既然自家女儿都急着嫁人,他这个老丈人当然是选择成全了? 便是他自己也需得赶去陇右朔方坐镇? 提前训练士卒,石堡城之战将是他军事生涯的落幕之战,绝不容有失。

……

长安城外的官道上? 骑在青骢马上的张旭不见丝毫老迈之态? 反倒是神采飞扬? 只恨不得胯下马儿再跑快些。

策马相随在后的雷万春? 此时亦是佩服极了这位年过六十的张长史? 曲江宴后他便出城赶往雒阳? 一路在驿站不停地换马,原本以为见了这位张长史,少说也能休息一晚,谁想到这位张长史喝过他带去的安西烧春后,酒劲上头直接爆衣在墙壁上写了副字后? 便不顾门下学生劝阻? 敢在雒阳城封门前拉着他出城往长安城而来。

这一连三天? 除了在驿站休息外? 他们都是不停地在驿站换马赶路,仔细算算他这一来一回,才过去了七天时间? 看着前方的城门,再看看和没事人一般的老头,雷万春只觉得这拿笔的未必就比他们这些捉刀的武夫体力差上多少。

进了长安城,听到街头巷尾都在谈论自家主君的大婚,雷万春不由大呼庆幸,要是他晚回来两天,可不就要错过主君的婚事了。

“沈郎君要大婚,好好好,老夫到时候定要饮个痛快。”

张旭眼睛都亮了起来,他这辈子大半时间,不是在练字,就是在喝酒,只是这么多年下来也只有这位沈郎君所酿的安西烧春才让他有种饮酒当需如此的酣畅淋漓之感。

“张长史,且随我来。”

领着张旭往沈园而去,雷万春也不由暗自心惊于这位张长史嗜酒如命的程度,要知道这位在驿站休息的时候,都会和驿卒要了酒当水喝,然后看似醉醺醺的上马骑乘赶路,但是却稳得一匹,让他都看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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