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来了。
阳光虽然依然炽热,但清沂却明显感觉天气凉了很多。云朵从澄净的高空中飘过,优哉游哉的,就像是一团团棉花糖……
打住!我怎么能想到吃东西上呢!清沂甩甩头,专心致志地骑车。今天的他经过一番折腾,稍微打扮得整齐点儿了:从ebay淘回来的二手米色短袖斜纹衬衫,绝无破洞的深蓝色牛仔长裤(这好像还是从国内带来的),以及一双品牌店里打折销售的褐色帆布鞋。
清沂经过乔尼的理发店时,店外一个黑人小伙子提着水壶(是翘起兰花指的……)浇花,正是理发师乔尼。他也看见清沂,挥起空闲的那只手,叫道:
“嘿,张!你这个惹人疼的hommebel(法语:帅哥)!你现在去哪里?”
“去面试!”清沂满面笑容地经过,抛下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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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学校,清沂发现学生似乎比平时要少。也难怪,毕竟是临近学期末了,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来说,这个时候已经可以投简历、找工作了。当然了,哈佛商学院出来的家伙一般都不需要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上他们吧?不过能考进商学院里的都是精英,能得到非一般待遇也无可厚非。
沿着熟悉的路径,清沂来到约翰森导师的房间前。房门是闭着的,他敲敲门。
“进来。”约翰森导师的声音从房间内传出。
整理一下头发和衣服后,清沂才拧开门把手,推门进去。一进门,他便见到约翰森导师坐在待客用的沙发上,而沙发上的另一位则是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头发明显是被发泥处理得服服帖帖的,有点像黑帮片里的大佬;眉骨很高,显得这双蓝眼睛分外深邃;很有自制力地抿着嘴唇,下巴很干净;身穿咖啡色西装,领带是红底黑条纹的,既不抢眼,又足够大气;因手臂支在沙发扶手上,所以左手腕戴着的手表露了出来,是一块毫无做作感的、极具商业气息的石英表(当然清沂是认不出来的,因为他对手表不感兴趣)。他手上捏着一份稿子,此时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清沂。
踏进门后还不到一秒,清沂已迅速观察完毕,微笑道:“早上好,先生们。我想,我并没有迟到吧?”
“如果用数学来表示的话,张,你迟到了足足负五分钟哦!哈哈哈!”约翰森导师看起来心情很好,挤眉弄眼地朝清沂开玩笑,十足一个老顽童。他与那位客人一同起身:“过来,我给你介绍:这是我最新一期的学生,清沂?张,你可以直接叫他张,不怕叫错人,反正整个哈佛也不见得有第二位姓‘张’的;这位则是我最老的一期学生,约翰?史密斯,当然,那时候我还不是教商务管理的。”
“很高兴认识你。”出乎意料的,这位男士笑容温和。他主动伸出手来。
清沂也握住他的手:“很高兴认识你。”嗯,手腕很坚定,握了一下就松开,是个作风有些强硬的人吗?
拍拍清沂的肩膀,约翰森导师继续道:“前几天约翰和我通了电话,问我这儿有没有出色的家伙,我说没有啊,就算有,他们也不肯去你那低薪的小公司啦!”
史密斯先生哈哈一笑:“老师,您可真能够胡扯的!”
“哈哈,你应该称之为‘幽默’!好了,张,事实上约翰对你很感兴趣。他经营一家有些特殊的快递公司,目前需要一个管理型人才,我想这对你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机会。但是适合还是不适合,还是要你们两人见过面才知道。好了,现在是你们的时间,不过你们当然不介意我旁观的吧!”约翰森导师乐呵呵地跑回办公桌后,冲哭笑不得的两人道:“把我当做是达伦?福克斯(darienfan》,上面提到的人是该剧的主角)都没看过?哦,拜托!现在的年轻人!”约翰森导师一拍脑门,悲天悯人地长叹一声。
“咳,张!我们来谈一下吧?”史密斯先生忙不迭地将清沂的注意力拉回来。见清沂点头后,史密斯先生认真地问:“你觉得,这样的衣服用来面试,没问题吗?”
“有一点儿。”清沂汗颜。他从没准备过西装,看来在第一印象上要被扣分了。
史密斯先生连忙道:“没关系,我不是招聘房地产经纪人,对服装要求不高。你是一个中国人,为什么要来到美国求学?”
“因为……”清沂马上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不简单。他想了想,决定还是照实说道:“因为我想过一个不一样的人生。我的父亲经营着庞大的家族生意,我一出生就可以掌握规模不小的公司,甚至不必上学。但是我觉得,这种无需开拓的道路并不是我想要的。”
史密斯先生眼瞳微动:“就算你在哈佛求学,也无法改变你将要走的道路,不是吗?你始终要回国,接手你父亲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