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鬼吗?如果说没有,为何从古至今,无论种族、信仰、社会、文化,“鬼故事”如影随形?
如果说有,真凭实据在哪里?
是鬼影,还是光与暗在在按下快门一瞬间的巧合!自从摄影机诞生至今,人类就开始通过照相机窥视以前只能在传说中探知的世界。
从莎士比亚的《汉姆雷特》到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文学大师们妙笔生花;从密西西比河谷到亚马逊雨林,代代承传的“鬼故事”活灵活现,但都解决不了一个“现行”与“现形”的问题。
直到人类发明了照相技术,才终于给了有鬼论者一个证明鬼之存在提供“实物证据”的机会。
声称拍到了“鬼”的照片时不时在世界各地出现。对照片中的“鬼”的解释,则很大程度上看你信不信鬼了。
没有比英国更理想的鬼魂之都了,作为鬼魂传说最多的国度,英国的土地上有300多处地方风传闹鬼。幽灵的类型也五花八门,从无头骑士到地狱游魂,几乎无所不有。英国的“捉鬼”行业也非常发达,研究灵异现象的协会就有500多家,简直成了一项特殊产业。
虽然星阳并不想出名,但是圈子始终会找上来将他圈进圈子内,因为金子不管放到那里都会发光。
在受害者丈夫与几台特殊的摄像机、照相机陪同下,星阳走进了被附身妇女的房间之内。所有幽灵附身的事件大多数都和女性有关,她们的身体与意识非常容易招惹那些不怀好意的邪魅。
史蒂夫神父一进房间就画了一个十字,同时手里拿着圣经一刻也不敢松手。询问了一下被附身者的情况之后,知道这个叫海琳的妇女出现了力大无穷的情况,但是还没有出现身体被鬼拖住爬上天花板的诡异情况。
医生说这是某种精神疾病,没有太好的医疗方法,而海琳夫人的丈夫则想到了去请灵异协会来处理这种事情。那些对这种灵异事件也没多少好办法的神父与灵异协会成员则想到了某些特立独行的通灵者,而星阳就是这么一个不怎么有名,但收费便宜的通灵者。
在通灵让老徐整治那些小鬼之前,星阳又将某些鬼上身的异端理论给身旁的研究者们讲了讲,然后开了天眼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上了妇女的身。不看不知道,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小孩骑在妇女的脖子上,两只手蒙着她的眼睛。
没有所谓的“天眼灵视能力”的话普通人针对鬼魂真的有点无奈,和隐形人作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活。确定了对方并不是强力的鬼上身之后星阳完全没有出动老徐的意思,轻轻一纸张灵符贴在妇女的脑袋上,然后手掐妇女人中。
此时灵视中的小孩灵魂被手中灵符弹开了少许,就在这时意外状况发生了:躺在床上的妇女忽然之间像是变了个人一样,没有束缚住的双手毫不留情掐向星阳脖子。瞬间星阳几乎下意识的扯住对方右手,用肩膀挡住对方不方便移动的左手,死死掐住妇女的人中穴。
用锁技止住对手的瞬间,他便感觉到了这个妇女身体中所爆发的巨大的力量,简直就像是两三个成年人般强健有力。与此同时他又想到了某部电影,手指板住对方的右手中指让对方无处发力。
就这样掐住对方人中,被鬼上身的妇女挥动着左手似不停撕打,但是都没法伤及星阳的要害位置,只是头发被她扯得生痛。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妇女的抵抗越来越弱,最后身体开始不住抽筋。渐渐地因为人中穴被按住,妇女的意识开始清醒,附身的脏东西似乎有离体的迹象,这个时候一团弱小的灵团飘近似乎纠缠着将某个虚影从妇女身上拖了出来。
但见脏东西离体,星阳手捏着道符手做五雷指,一拳打向被拖出的邪影。
有惊无险的完成了这次整治老外“撞客”的委托,最后从苏醒的妇女口中知道那个小孩的幽灵有可能是妇女出了车祸的小儿子。
料理了委托,周围手拿摄像机、照相机的灵异协会成员们走了过来向星阳祝贺,并希望他加入自己的协会,同时刨根问底的询问他所使用的这种手段到底是什么原理。
搔了搔脸,答应和他一起混的星阳算是教他们一招的道:“这个吗?其实原理很简单,注意鼻子下方这个位置,在鼻子与舌头的中间连接部位,感觉神经极为丰富,如果普通人昏迷的话按住这个位置就会达到让病人苏醒的效果,属于东方医学穴位刺激的方法。
如果有邪恶的灵魂占据了另一个人的躯体,那么躯体的原主人十有**会处于昏迷状态,因此只要想办法救醒原主人的意识,那么邪灵的力量就会减弱,最后被躯体主人原来的意识驱除出体外明白吗?……当然这只是对付弱小的附体现象,如果出现爬墙的灵异现象的话这种方法就不灵了,而需要强大道具法器了。”
“那么曾先生,如果遇见了你所说的那种,让受害者爬墙的强大邪灵的话那么该如何驱除?”这样问的是史蒂夫神父。
对此星阳摇摇头,彬彬有礼的回答道;“这个属于商业机密,恕我无可奉告。不过遇见这种辣手的事情的话,你们最好找专家,也就是像我这种专业的通灵人员。”
史蒂夫神父再次摇头道:“那么曾先生,你认为圣经对于这些邪魅根本无效吗?”
而这个时候星阳说出了一句给自己以后带来无穷麻烦的话:“圣经有用的是信仰,而基督教原至犹太教,犹太教里专门对付这些奇异事件的秘术犹太人却没有传授给你们,它就是犹太密教卡巴拉。卡巴拉神学、卡巴拉冥想和卡巴拉咒法,这些可以训练出通灵能力的知识他们一样也没传给基督徒们。所以不是圣经没有用,而是圣经不全,圣经缺失了对付魔鬼的力量与手段的知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