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我叔呢?”林树给苏杏盛完,又给鲍春花盛,不忘好奇的问,“咋不见有才?”
鲍春花正愁找不着话题呢,一听林树开了个头,她赶紧往下接:“你叔不是买酒去了嘛,他想着你难得回来,索性就去铺子里叫有才回来一趟。哦,你还不知道吧,有才那孩子今年也十五了,从过了年,他就在咱西边那个药铺里做学徒呢。他头脑好,又肯学,做事也勤快,掌柜的喜欢的不得了,天天儿夸他能干呢……”
夸自家儿子,有啥不好意思的,鲍春花深恨自己没念过书,不会像那些书生那样,用上成百上千个字儿只表达两个字的意思。
苏杏歪着头听了一阵子,好奇的问林树:“那是你堂弟吧?”
这句话可以算是她进了门以后最平和最客气的一句话了。
不等林树开口,鲍春花就赶紧点头:“可不就是么,他们哥俩就差半岁,说起来,这都八九年没见了,那时他弟弟也就七八岁……”
正说着呢,外头传来说话声和脚步声,鲍春花脸上一喜,赶紧起身去开口。
苏杏翻了个白眼,无比纳闷的问林树:“他们长这么三十多岁,真就不懂得啥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虽然她不是天鹅,顶多能算是家养的鹅,可她现在是在装天鹅啊。本来,她只是打算试一试,没想到这两口子竟然真的上钩,这可真是让她怀疑大华国的民间教育究竟落后到什么地步了。
“想不想吃是一回事儿,能不能吃是另一回事儿。”林树笑了笑,“反正吃不上就饿着,能吃上的话,为啥不吃?试试又不会掉块肉。”
是啊,试试又不会掉块肉。苏杏了然,耸耸肩,趁着那一家三口还没进来,筷子稳准狠的伸出去戳了快牛肉进嘴。
林有才很不痛快,他就纳闷了,堂哥在外头混了七八年,还以为早就死在外头了呢。结果爹居然说堂哥成了有钱人家的养子,那个有钱的老爷还想把闺女嫁给堂哥,这怎么可能呢。
只是,他所有的怀疑,在进了门,看见那个衣衫光鲜的堂哥,那个穿金戴银的小姐之后,全都被打消了。
在药铺里干了半年,他也不是只知道吃和玩的无知少年了,眼力也慢慢培养出了一点儿,那位苏小姐头上戴的,分明就是顶顶好的珍珠,那一颗,就够他干半年苦力的。
“有才。”林树站起来,含笑说道,“回来了。”
这穿戴,这气度,怎么看也不像个小家子气的孤儿,倒真是有几分富家少爷的派头。
林有才心里不由得微微发酸,风水轮流转啊,想当初他吃香喝辣的时候,堂哥还在哭爹哭娘呢……
(未完待续。)